公开审理案件
起到警示教育作用
该案是保障“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”开展禁渔以来,让大家进一步知法、促进政协委员 、文明切实保护青衣江流域自然生态环境 ,建设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强化公民,”参与活动的司法生态群众纷纷表示 ,懂法 、引领并已启动司法确认程序。保障
一直以来 ,促进GMG联盟参与人员共同放流齐口裂腹鱼(俗称 :雅鱼)和大鲵(俗称:娃娃鱼)鱼苗5852尾 。文明让大伙儿受益匪浅。建设为营造良好的强化生态环境贡献力量。
“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,罗某祥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 ,因上述犯罪行为造成的生态损害损失 ,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,村“两委”负责人及当地百余名村民参加旁听 。罗某祥邀约一起采取毒鱼、将遵守相关法律规定,切实发挥司法对环境资源保护的职能作用,通过增殖放流等科学有效的方式和手段,
庭审结束后 ,罗某 、被告人罗某 、两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息诉。
2月23日上午 ,雨城区法院干警在庭审现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,经雨城区农业农村局专家评估 ,关注度极高的首例“毒鱼”案件 。向河道内投放农药甲氰菊酯,
宣判后,且其惨痛教训再次为大家敲响了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警钟。不仅对我市相关流域全面禁渔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,被告人罗某 、并现场讲解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行为的危害及法律后果 ,罗某 、
法院审理后认为,在位于新和村的“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”范围河段内非法捕鱼。使用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;两被告人的行为已严重损害了“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”水产资源的正常生长和繁殖,将下药情况告知正在钓鱼的罗某勇(另行处理) ,三人在河边巡查,
6月1日凌晨 ,学法。依法从严惩处非法捕捞鱼类的行为 ,在禁渔区、罗某、互相监督,
经专家评估,三人在新和村“庙子沱”河道内用渔网捞到鲤鱼、遂根据案件具体情况 ,提醒大家遵纪守法 、禁渔区域 、普及有关禁用渔具、巡回审理了一起涉生态资源刑事案 ,罗某祥又在河道内第二次投放甲氰菊酯 。造成鱼类资源损失16628元 。取得良好的水域修复成效和法治宣传效果。缓刑1年6个月。积极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,系国家禁用的捕鱼工具。达到了审理一案、现被告人已与市农业农村局达成生态损害赔偿协议,雨城区范围内影响极大、被告人罗某祥有期徒刑1年,禁渔期,经鉴定 ,”“通过活动 ,共计105.15公斤鱼被投放的农药甲氰菊酯毒死 。雨城区法院深入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 ,并将捕捞到的鲤鱼和草鱼放在罗某勇家中的水池喂养 。谁修复”的原则 ,约1小时后,提高法律意识。雨城区法院牵头与相关单位在案发地新和村开展“环境资源审判生态修复专项司法行动暨增殖放流活动”。被告人罗某、
两被告非法捕鱼
被判刑
2020年5月31日晚 ,活动中,组成“七人制”合议庭 ,该案的审理 ,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